值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,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深入挖掘和宣传基层团组织先进典型,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,促进全校基层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,提升共青团工作的引领力、组织力、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,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基层团组织中开展“五四活力团支部、特色团支部、红旗团组织”评选、表彰工作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条件
(一)红旗团组织
1.“五四红旗团组织”包括:“五四红旗团委”和 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。
2.“五四红旗团组织”基本标准:班子建设好、组织建设好、活动开展好、阵地建设好,具体要求参阅《上海电力大学“五四红旗团组织”测评表》(附件1)。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参选单位需获得过“五四特色团组织”称号;“五四红旗团委”参选单位需有所属团支部在2024、2025年获得过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称号;红旗团组织申报需在2025年6月进行创建的团组织;
(二)特色团支部
在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考核标准的某一方面成绩比较突出,形成工作特色,并对全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具有指导和推广价值;
(三)活力团支部
团支部在班级建设、团员管理、活动开展、制度落实、作用发挥等方面(参考附件2《上海电力大学“活力团支部”测评表》)工作扎实。
二、评审要求
1.各学院团委在学院党组织指导下,根据要求和评选条件,通过材料展示、组织答辩等方式,自行组织评选“特色团支部”“活力团支部”,公示后报学院党组织批准,报校团委审核;
2.校团委组织“五四红旗团组织”评审工作,各创建单位做3分钟的成果展示,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三、评审名额

2.五四红旗团组织(标兵)
五四红旗团支部13家;五四红旗团委2家。
四、时间安排
1.3月23日前,基层团组织准备评选材料。
2.4月12日前,学院(部)团委在学院(部)党组织指导下,对下属创建单位进行检查、考核、评选,4月13日12:00学院(部)团委将活力团支部、特色团支部的名单以及红旗团组织的推荐名单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;根据时间安排,校团委将进行红旗团组织答辩评审,具体另行通知。
3.4月24日前,校团委对名单进行公示。
校团委组织部联系人:金李佳,联系邮箱suepzuzhibu@126.com
负责老师:杨月、吕莹 联系方式:021-61655297
共青团上海电力大学委员会
2026年3月18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