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高校特聘教授(高端人才)遴选、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15-12-01浏览:1240


各二级学院(系部):

    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特聘教授(高端人才)申报工作的通知,为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,根据《上海高校特聘教授(高端人才)岗位计划实施意见》(沪教委人〔2012〕47号,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现就2016年度上海高校特聘教授(高端人才)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申报条件

(一)特聘教授申请者

1.年龄要求。从事自然科学类研究的申请者,一般应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;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的申请者,一般应为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
2.职务要求。申请者一般应担任海外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务,或相当于前述职务的其他相应职务;已回国的申请者,若无海外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经历的,一般应具有国内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。

3.海外经历。申请者须具有至少连续2年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。

4.回国时间。申请者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。已回本市高校工作的,回国时间应在2014年1月1日之后。已回本市非高校企事业单位或外省市工作的,2011年1月1日至今至少须有连续2年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。

(二)讲座教授申请者

1.年龄要求。从事自然科学类研究的申请者,一般应为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;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的申请者,一般应为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
2.职务要求。申请者须具有海外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务。

(三)跟踪计划申请者

2010年以后批次的“高端人才”特聘教授,若已通过聘期考核且取得显著成绩的,可申请跟踪计划。

已入选中央和上海“高端人才”(含中央“青年高端人才”)、教育部“高端人才奖励计划”、“青年高端人才”的人员,不得再申请上海高校特聘教授(高端人才)。上述三类申请者的其他申请条件请按照《实施意见》文件要求。

为了落实上海高校学科发展规划与优化布局规划,促进高校学科建设,高端人才遴选将围绕上海高校“高峰”“高原”学科建设,重点向高峰高原学科人才选拔倾斜。

    二、材料要求

(一)申报人应客观、如实、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,不得空项、漏项,申报单位要严格把关。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,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。

(二)关于附件材料。凡是在申报书中涉及的比较重要经历、成果须在附件材料中有所体现,一般应包含学历学位证书、身份证明(护照或身份证)、任职证明(含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证明)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、国外工作证明、代表性论著、专利证明、获奖证明等。跟踪计划申请者须提供学校聘期考核证明。

(三)关于破格推荐。凡是不能完全满足申报条件的对象,由推荐学校出具破格推荐报告,注明破格范围、破格理由,一人一报告,装订在个人附件材料里。

    三、申报流程

1、即日起各二级院系可组织联系候选人。

2、 2016高端人才申报年继续采用网上申报形式,请申报人12月15日前上网完成申报(网址:https://df.shjwrc.gov.cn),并下载相关材料。

3、12月18日前各二级院系将纸质申请材料(网上申报书一式四份和证明材料一套)和电子文档(申报书、证明材料各一个pdf文档)上报人事处(邮箱:shiepdr@163.com)。

 

联系人:眭璐

联系电话:35304277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人事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2015年11月30日